(MH)民用航空

本标准按照GB/T1.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由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提出并负责解释。
本标准由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。
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。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中国民航大学、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、成都唐音科技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任仁良、张迪、杨娟、董艇舰、孙玲、刘雪莹、胡毅克、胡敏、文青松、冯建朝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机载供电系统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装机测试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识、随附文件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机载供电系统,该系统输入电源为115V/200 V或230V/400V,恒频(400 Hz)/窄变频(360Hz~650 Hz)/宽变频(360 Hz~800Hz)的机载三相交流电,输出为110V/60H2或220V/50Hz交流电源和5V直流电源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。
GB2099.1-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:通用要求
GB5226.1-2008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:通用技术条件
GJB/Z 2990电子设备可靠性预计手册
YD/1591便携式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
ATA300杭空器材包装规范(Aviation Equipment Packaging Specification)
RTCDo-160G 机载设备的环境条件和测试程序(Environmental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for Airborne Bquipment)
RTCDO-178B 机载系统和设备软件的合格审定要求(Software Considerations in AirborneSystems and Equipment Certification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