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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<<关于印发(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>的通知>>(建标[2010]43号)的要求,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修订了本标准。
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总则;2术语和符号;3基本规定;4Ai型车限界标准;5A2型车限界标准;6B型车限界标准;7B:型车限界标准;8限界检查。
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补充和优化限界计算方法;2完善车辆限界适应工况;3扩大标准适用的运行速度范围;4增加计算站台长度范围内附加限界、检修库检修平台限界及接触轨限界;5补充接触轨受电的Ai型车限界;6增加限界检查的基本规定。
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,由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寄送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(地址:上海市真南路500号,邮政编码:200331)。
本标准主编单位:
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
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本标准参编单位:
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
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
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
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
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
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:
罗湘萍 王锋 皇甫小燕 王建 陈中杰 滕万秀 李忠 刘艳 潘丽莎 董国宪 胡哲夫 陈军唐云
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:
韦苏来 曹文宏 仲建华 黄桂兴 李国香 罗世辉 张艳兵 刘增华 党京 黄文杰 陈园 缪燕谨 邵楠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