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MT)煤炭

本文件按照 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
本文件代替 MT/T 994—2006《矿用手持式气动钻机》,与 MT/T 994—2006 相比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—更改了标准名称,由“矿用手持式气动钻机”改为“煤矿用气动钻机通用技术条件”;
——更改了术语和定义,并增加了 20 条术语(见第 3 章,2006 年版的第 3 章);
——更改了产品型号含义中各特征代号的含义,并增加非手持式气动钻机、潜孔钻机型号含义(见第 4 章,2006 年版的 4.1);
——更改了基本性能参数表,按产品不同形式分别列表给出,增加了非手持式气动钻机、潜孔钻机的基本性能参数表(见第 5 章,2006 年版的表 1);
——将“要求”改为“技术要求”,并修改了“技术要求”各章节内容,强化了安全性能要求,增加了履带式气动钻机的要求、空载转速的最低限值等(见第 6 章,2006 年版的第 5 章);
——增加了与“转矩安全因数”有关的操作手柄间距等几何尺寸的规定(见 6.3.9、6.3.10);
——更改了试验方法,并按“要求”的类别,对试验方法进行了逐项、具体规定(见第 7 章,2006 年版的第 6 章);
——增加了对手持类气动钻机的安全转矩性能的要求,规定了“额定转矩安全因数”和“动力失速转矩安全因数”(见 6.3.9),并给出了具体的检验方法(见 7.3.9);
——更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表,细化了检验项目(见第 8 章);
——更改了“标志、使用说明书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”,并对使用说明书的“安全警示”做出了规定(见第 9 章,2006 年版的第 8 章)。
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
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文件起草单位:煤科(北京)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、江阴长力科技有限公司、江阴金牛科技有限公司、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、盐城市群力工矿机械有限公司、营口飞亚科技有限公司、江阴矿安机械有限公司、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。
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许海龙、李耀武、张连军、骆铁楠、孙志林、林瑞波、龚斌、宫龙颖、刘阳、乔红兵、陈文超、马继民、周新良、周新伟、李英云、冯帆。
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2006 年首次发布为 MT/T 994—2006;
——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