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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根据原建设部<<关于印发(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一批)>的通知>>(建标[2006]77号)的要求,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国内外有关先进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对原行业标准<<城市测量规范>>CJJ8一99进行了修订。
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.总则;2.术语、符号和代号;3.基本规定;4.平面控制测量;5.高程控制测量;6.数字线划图测绘;7.数字高程模型建立;8.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;9.工程测量;10.地籍测绘;11.房产测绘;12.地图编制。
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.增加了"术语、符号和代号"、"基本规定"、"数字高程模型建立"、"房产测绘"四章;2.修改了"平面控制测量"、"高程控制测量"部分内容,增加了RTK测量、卫星定位高程测量等技术内容;3.将原第4、5、8章内容修改调整为目前的第6章;4.将原第5章的部分内容修改调整为目前的第8章;5.将原第7章的内容综合修改,并增加了规划监督测量、日照测量、土石方测量、竣工测量、城市管理部件测量和变形测量等内容,成为目前的第9章,并将地面沉降观测内容并人变形测量中;6.将原第9和10章进行了综合修改后成为目前的第12章;7.取消了原规范15个附录中的附录B、附录C、附录D、附录G、附录H、附录J、附录K、附录L、附录M、附录N、附录P等11个附录。
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,由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寄送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(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,邮政编码:100038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