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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按照GB/T1.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代替TB/T1413一2001<<透镜式色灯信号机构及信号表示器>>,与TB/T1413一2001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增加了光束散角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(见5.4.3和6.9);
增加了"四灯位矮型信号机构"、"矮型灯列式进站复示机构"及"一灯、四灯进路表示器"品种型号及图(见表1及图5、图12、图13、图16、图19、图22);
增加了高柱信号机构及矮型信号机构的透镜组(包含灯座)的要求(见图23、图24、图25);
按照正规的制图标准规范了机构插图,细化了关键部位和关键零部件的尺寸,便于制造部门参考(见图T~图25);
增加了高桂及矮型机构灯间距的公差(见5.4.5);
增加了矮型进路表示签的仰角要求(见5.2.4);
增加了高柱机构下俯角度、型机构仰角的试验方法(见6.3和6.4);
增加了机构安装的互换性要求(见5.2.3);
按照机构和表示器的实际使用地点,振动试验条件加速度幅值由10 m/s2修改为20 m/s2(见5.1d,2001年版的4.1d);
增加了对机构灯座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(见5.9、6.5、6.06.14);
增加了抗强光干扰性能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(见5.12预f.11):
增加了"主灯丝附近不应加装反光器件"的要求(见5.10)。
本标准由西安全路通号器材研究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通信信号研究所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朝霞、李丰田、周张钰、孙立范、王东华。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TB/T1413一1991,TB/T1413-2001,
